镇安县人大常委会
公 告
第 6 号
镇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,任命:
项力奎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熊贤成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常鸣同志为镇安县人民法院木王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。
免去:
崔敏霞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王桥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胡世望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张淑惠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陈英柏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刘步海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常鸣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西口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刘仁华同志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12月25日